彩虹野鸡

我非炬火

dirty color 蝠丑/暖tag/可以算小丑单向

1】幼年


你想知道这伤痕是怎么来的吗?我爸爸是个酒鬼......


其实他根本没有父亲,好像从有记忆起就蜷缩在哥谭市肮脏的下水道转角,这个城市构建时就偷了懒,凿子下的不圆滑,水泥壁粗糙的凸起上总是挂着包装纸与发臭的死人衣物,有的转角日夜积累,森森然在腐臭的污水中飘荡起女人的乱发。黑色、棕色、金色驳杂的发丝网住烟蒂,烟嘴处的白泡沫上生长出铜绿或黑色霉斑。小时候他觉得那像眼睛,只是他看不见自己眼睛的颜色,偶尔雨水透过泥灰色的穹顶滴下来,啪嗒一声,一串晶莹一闪而过,他用嘴去接,仰痛了脖子才接满一口,瞪酸了眼睛也看不见自己肮脏愚昧的样子。


他总会想,那些被泡的发胀的面皮,若是蘸着甘甜的雨水咽到肚子里去,大约整个人都会泛出春天的气息。这是个伟大到绚烂发光的梦想,他还不知道耶路撒冷是个什么地方,但如果他知道,也一定会觉得要完成它比拥有耶路撒冷还难。


这首先需要一个杯子,要在下水道里找到被子无疑是不可能的,他用头顶开井盖,瘦小的胸膛挤了出去,在垃圾桶边上找到了一只破碎的马克杯。他紧紧握着它,未破碎的那一头还残存着一片唇印,白与红交杂出嘴唇的纹路形状。细瘦的手指顺着杯口抚摸过去,在裂痕处划出血来,最后停在那个唇印上,血液顺着瓷杯内壁蜿蜒而下,碎瓷片扎进手指。在轰隆的雷声到来之前,白光先一闪而过,把白瓷与血液的对比加重,而那道光过去了,就只剩黑白灰的对比,横亘成一道阴影。


他把那片碎片拔出来,借着雨水清理手指上的血迹,洗着洗着手指就显露出原先的色彩来,和那碎片一般无二的白。白色、红色;鲜血、唇印。


那晚雷雨下得很大,他还没弄清楚什么是流星什么是闪电,在他看来任何一闪而逝的东西都是偶尔滴下的雨水,亮晶晶的光、变换的形状...啪嗒一声,消弭无踪。


像是对父亲的幻想,噼里啪啦地在心里燃出一堆足以照亮黑暗的火。


那得是个顶成功的男人,抹了发油所以一丝不苟的黑发、凸出的眉骨和其上浓黑斜挑的眉毛、高颧骨在麦色的皮肤下若隐若现、深眼窝,最好有湛蓝的眼睛,像雨后水洗过似的天空。那些憧憬、从没见过的景象都可以在其中一次看个够。


如果不是这样,凭什么抛弃自己呢?久泡雨水而泛白起皱的皮肤、凸出的指节,他盯着自己指腹上的沟壑,久久不语。


2】青年


你想知道这伤痕是怎么来的吗?我曾有个妻子......


幼年和青年的界限清楚明了,却又不是那么容易找到。学校里的男孩小学升了中学,第一次因为邻居家女孩的裙子红了脸,还是第一次因为老师的胸///罩湿了床单?要小丑自己说,那一定是清楚的知道如果有那样成功的父亲,雨水会被黑伞挡住,一串串地从边缘滚落,啪嗒、啪嗒...先得在地面上留个涡旋才消失不见。可这是他永远不会说的秘密,就算你用刀割开他的嘴唇,也挖不出半个有关的单词来。


那些懵懂的念想仍旧霸占着他的思绪,就像是红与白霸占了他的脸颊。


廉价的白粉...像是吸血鬼的皮研磨而出一般泛着胶质的恶臭,更像夏天妓///女汗珠里裹挟的东西,滴到手臂上再干掉,和盐渍混在一起留下一个白印。


托那个马戏团的褔,他知道了有一本悲剧小说叫做《笑面人》相同的悲剧发生在他身上...哦,也许这样的事算不上悲剧,至少在他身上不是。他甚至想要欢呼,有钱人家的孩子就该有这下场,用刀刃割烂那不饶人的嘴,划破那傲慢的脸。马戏团主讲着故事的时候,他在思考该怎么笑得不那么明显,在反应过来自己一直笑着,于是越发肆无忌惮。


口红要抹多一些了,白粉可以少一点,油彩像是面具罩在脸上,保护着他那点卑微的梦。


如果人人都能等到一名恋人,他希望自己得到的位置是另一位男子的手侧。他可不害臊,毕竟他脸上抹着比她们花哨许多倍的彩妆,棕黄色的卷发也被劣质染料转变成小丑特有的绿色。他只差个红鼻头就能成为真正的小丑,那是晚上工作时的行头,他现在把它摘下来了。而他面前就摆着一台镜子,好让他看清楚自己的妆容——无懈可击,除了...他用手指抹过粉饼,抹去鼻梁原先的颜色。


幼年到青年...是更懂这个世界还是更好的融入了哥谭?不过是想象力与悲悯的进一步匮乏而已,但他还剩一点,藏在父亲那堆篝火的余烬里,悄悄撑起一片光明的妄想。只是他实在想象不出什么了,只好盗用小时候构造的父亲来编织恋人的幻影。增加一条,最好身上和自己一样,也带些灰白凸起的伤痕。


3】中年


你想知道这伤疤是怎样来的吗?上一个听我讲的人,已经死了,所以你可以得到一个崭新的故事......


哥谭出了个傻蛋,也不能这样说吧...也许惩恶扬善只是有钱人的业余消遣之一。别人称他为哥谭老蝙蝠侠,说他挨枪子儿也能继续战斗,有一次被毒贩的狗咬穿肩胛也面不改色。这当然是假的,因为他带着面具。


比油彩更厚实、皮质的黑色面具,上方还有象征蝙蝠耳朵的尖角。他就是一只巨大的蝙蝠,在黑夜中什么也逃不过灵敏的听力,不需要眼睛也能轻易触及邪恶的根源。


面具啊面具,不像白粉,扑不进抬头纹里、掩不住眼角纵横的皱褶,一戴上就只露出深色的瞳仁和完美下巴上的胡茬。可惜哥谭里从不会有超级英雄,母亲更不会把邪恶的蝙蝠放在孩子告诉他蝙蝠侠会保护他安心入睡。倒是有可能...放一个绿头发红鼻尖的小丑......人们在白天忙碌着养家糊口,夜晚在小巷里放纵肉体肮脏的欲望,没谁把自我救赎当一回事更没谁认为自己应当得到救赎。


下水道拐角蜗居的孩子偶尔捡到褪色的童话书纸页,上面有骑士有玫瑰、公主在小溪里能看见自己纤细的剪影。他们的胃袋蠕动迫使食道吞咽垃圾,他们的脂肪燃烧确保生存,这就是自我救赎,也只有兢兢业业的身体本能还在进行这一举动。他们的世界就如同漆黑的下水道,纸张上公主晕开的金黄长发是划过的水滴,啪嗒,就不见了。


哥谭不会有超级英雄,只有一个男人用更黑暗的手段试图驱散黑暗。他有模仿者,伪劣地试图让自己觉得生活中可寻些微的希望,但他没有粉丝,他的出现带来尖叫,而不是人们热烈的欢呼。


像油彩、皮帽把表情遮盖在阴影里,是个魔术,也是低劣的伪装。你在伪装谁呢?尊敬的蝙蝠侠先生......是镜子里自己的反面,还是裂痕里扭曲重叠的两个人,像毕加索的画一样,以诡异的角度拼接出的、错乱的精神体。


布鲁斯·韦恩。


这个结果,就如同一道闪电划过,惨白又明晃晃的,轻而易举教人花了眼。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在黑暗里找不到出路,就硬生生在心底辟出一块光明来。仔细瞧着,那火光还带着熟悉的温度,是许多年前憧憬的死灰复燃。


多可惜、多可惜!虹膜色素一个小小的偏差,那眼睛就成了绿色。还是需要阳光照进眼帘才看得清的棕绿色,肮脏的颜色!


这是潮湿的霉被阳光暴晒后蒙了一层翳才有的颜色,是头发新生的浅棕接上原先褪色的幽绿——是他发梢的颜色,油腻、泥泞的黄褐色,在阳光下才吝啬地透出几丝绿来。


joker死死盯着那片移动的黑,仿佛已经透过皮面具上的两个洞孔看见那双眼睛,看见自己于前半生中鬼祟躲藏的光明。


所以故事就是这样,蝙蝠侠——那个叫Bruce的男人打破了镜面,让原本在两边各有自己镜像的人在裂痕中纠缠挣扎,像毕加索的神来之笔,给小丑的笑脸上涂抹了伤感,往富翁的眼睛里浇灌了肮脏。所以故事就是这样,有个人,与他臆造的一模一样,除了那绿眼睛。可他觉得,那绿眼睛就是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投影,比那些费尽心机留下的伤痕更为隐秘,不在阳光下,不会轻易暴露出来。


他用手指蘸了些脸上的油彩,泛红的指尖让他又想起年幼时那个雨夜,那道闪电。他笑了一下,后仰倒了下去,呼啸的风声中听见蝙蝠侠刻意压低的声音...“joker.”


油彩涂抹而成的面具在开裂,从抬头纹造就的沟壑边缘一直蔓延到裂开的嘴角,然后咔哒一声,瓷片一样裂成块,纷乱下坠。某一块上面会留有小半块不那么骇人的唇印,隐约觉着是个微笑,可那道闪电划过了,现在一切都只剩阴影。


他觉得那道闪电太亮了些,让他像只久不见光的臭虫,被刺伤了眼弄得眼眶湿润。他觉得自己可以哭一场,才想起自己一直笑着。


【看到这里以为是刀?!不虚!!拗回来!!】


杀不死你的,都会让你变得更...奇怪。原谅这苍白的词汇吧,我们还有一个生动的例子等着你,那就是比如...小丑和蝙蝠侠最后在一起了。


小丑还是小丑,他有一张永远微笑着的脸,尽管嘴角像是道狰狞的伤口。他也不过一个颓废的中年人,坐在轮椅上,所幸有个不离不弃的伴侣。


蝙蝠侠依然没有粉丝,但Bruce却有一大票模特在等着他,希望宴会后能有一场火辣的婚外情。


不管怎么说,他们都视这场结合为生命中最出色的一点,他们本是两块脏画布,多亏了对方手里的白颜料,才想起自己本来的样子。


想知道我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吗?有人活在光明中,所以有人在黑暗里匍匐伪装影子,缄默无言,徒劳模仿着嘴唇张合的动作。我太想说话了,又忘了怎么张开嘴,所以我让他们帮忙,把刀捅进我嘴里。


可这不属于这个故事了,这只是一个烂俗的结局。那么多挣扎那么多自我厌弃,罪恶染脏皮肤,还能顺着伤痕走到内里最光明地带里。那里他守着他,他也守着他,从此再无蝙蝠侠,只有一个亿万富翁,相信着人心里那颗光明的种子,会在一滴水珠啪嗒坠下之后,生根发芽。


END

写的啥?不知道= =

蝙蝠侠系列没看完,不要给我科普小丑到底为啥有道疤、他有爹有娘到最后也不知道蝙蝠侠就是布鲁斯韦恩这一类的= =完全不想知道,感觉这个角色坏透了也挺可怜。

其实我觉得自杀小队里小丑的形象要更有感情色彩一点,蝙蝠侠里单纯的绝望色彩,一副老子绝对不可能谈恋爱然后好好活着不作死的样子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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